(一)為確保信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,信件內容一般要求事實清楚,要素(時間、地點、經過等)齊全。受他人委托代為發送信件的,請在信件內容中注明,并留下委托方的真實信息,以備核實;匿名寫信必須并留下真實聯系郵箱,以便激活信件并核實相關信息。。
(二)信件處理都有一個過程,一般要求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辦理和答復;情況復雜的來信處理可能會有適當延時。信件一般都會有答復,同時為確保信件處理效率,請不必在告知的辦理期限內重復發送相同內容的信件!
(三)特別重大、緊急事項,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撥打報警電話(110)、火警電話(119)或醫療救護電話(120)或有關單位應急值班電話尋求幫助。
(四)本信箱所收信件按照“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,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按照市政府領導批示轉送有關責任單位負責處理答復。實名寫信人可通過本人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本網站“我的政民互動”欄目查看信件的流轉過程和答復意見。
(五)如寫信人選擇同意公開,信件內容及有關單位的答復意見有可能會在互聯網上公開
(六)建議實名或注冊為本網站用戶后寫信,提供真實聯系手機號碼或郵箱號碼,信件需及時輸入短信驗證碼或進行郵件激活,并獲得查詢碼和驗證碼,同時將通過短信或郵件實時提供辦理進展情況。手機所收該類短信均免費。
(七)已依法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處理的事宜,請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所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。
(八)有關行政許可、信息公開的申請,因可能涉及時效性問題,請依照有關法律、法規的規定直接向有關機關提出。
(一)禁止冒用、盜用他人信息進行注冊并發送信件。
(二)禁止發表危害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他人人身安全、公私財產安全及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言論。
(三)禁止對本信箱進行任何形式的攻擊、破壞。
(四)凡違反以上規定者,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信件發送成功即視同發信人認可以上注意事項及法律責任內容。